为基层减负,是发展所需,也是民心所向。202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减负长效机制,推动我国基层治理实现从“问题整治”到“制度治理”的跨越。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重要指精神示的具体实践,也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重构基层治理生态的战略性部署。当前,推动减负工作走深走实,需以系统思维精准施策,为基层减负提质增效。
强化制度刚性
筑牢基层减负堤坝
基层负担重反复回潮,根源是制度刚性缺失、执行弹性过大,导致形式主义屡禁不止。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中,“政绩工程”占比超四成。
贯彻落实《规定》要求,需以刚性制度压缩弹性空间。一是严控量化标准,细化督查检查考核频次、时长、参与范围等硬性指标,规范政务文件篇幅、会议时长,确保减负要求可量化、可考核;二是健全权责匹配机制,科学厘定基层权责清单,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转嫁责任,对确需基层协同的事项,须同步落实人员、经费、技术保障。通过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减负从“运动式整治”向“长效化治理”转型。
突出效能导向
健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考核存在“唯痕迹论”“重流程轻实效”倾向,导致基层深陷“造台账、补材料”循环。基层干部普遍反映,此前大量精力耗费在整理报表、应付检查上,服务群众的时间被挤压。个别考核过度依赖书面材料,甚至形成“材料厚度决定政绩优劣”的导向,严重背离基层治理本质,亟需破除“材料政绩观”,推动干部履职回归服务本位。
《规定》为构建效能导向考核体系提供了制度依据,这是破解减负难题的关键抓手。具体需聚焦两点:一是全面清理冗余台账报表,取消“事事留痕、处处建档”等不合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纸面负担”;二是重构考核指标框架,将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工作实效性等指标纳入重点,通过实地走访、随机访谈、民生实事核查等方式动态评估成效,推动基层工作回归到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上来,让干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落实、谋发展上。
推进协同联动
构建整体治理工作格局
基层减负并非基层单位单兵突进的“独角戏”,而是需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同频共振的“大合唱”。当前,部分地区数字化治理中存在部门统筹缺位问题,政务平台重复建设,数据壁垒突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仍未根除。同时,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尚不畅通,基层应对复杂问题时,缺乏多方协同支持,治理合力难以形成。
《规定》为凝聚减负合力提供了制度支撑。纵向层面,需上级部门率先垂范,主动清理加重基层负担的工作环节,如整合督查事项,共享考核数据,杜绝层层加码;横向层面,要推动部门间建立协同机制,对涉及基层的同类任务和政务平台进行整合优化,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同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分担民生服务、矛盾调解等任务,推动减负工作向整体性、系统性治理跃升。
完善长效机制
推动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与隐蔽性,基层减负若缺乏长效机制支撑,易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部分地区专项整治期间严格落实,结束后却问题回潮;有的对新问题反应迟缓,如纸质台账精简后,电子台账又冗余泛滥。为此,必须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强化动态跟踪与源头治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变异反弹。
确保《规定》落地见效,需着力构建动态监督、反馈调整、优化完善的闭环机制。一是强化动态监督,定期开展减负工作“回头看”,重点核查变相增负、政策空转等问题,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畅通反馈渠道,设立基层减负意见箱、线上投诉平台,建立“基层反映—部门响应—限期整改”的快速处理机制;三是完善调整机制,针对数字形式主义等,及时清理冗余政务APP、工作群,动态优化政策措施。同时,深化政绩观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事业观,从思想根源铲除形式主义滋生土壤。
基层减负的深层意蕴,不仅在于为基层干部松绑释压,更在于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为群众福祉筑基赋能。《规定》的出台实施,为基层减负提供了制度支撑。但要真正实现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服务群众、心无旁骛干事创业的目标,还需各级各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抓执行、以创新思维谋突破、以长效机制固成果。唯有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减负提质增效与群众获得感、干部积极性、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度融合,才能推动基层治理焕发蓬勃生机,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基础。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治理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责编:闫涵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