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提出,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持续推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取得新成效。湖南省湘潭市坚持党建引领,开展走找想促“三听三问”活动和“我爱湘潭我的家”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持续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服务下沉,以“零距离服务”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切实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湖南省湘潭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因地制宜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实践,系统破解治理难题,有效激发基层活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两大活动,倾听民意促共识
聚焦小区内电动车充电乱象这一安全管理难题,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公租房小区开展走找想促“三听三问”活动(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听市场主体、听基层群众、听干部职工的声音,问困难、问期盼、问建议”),在充分了解居民诉求后,实施“智慧安居”工程,为27个公租房小区建设3100个智能充电桩,配套“充电预约—过载保护—故障报警”一体化管理系统,实现小区充电设施100%覆盖。
这是湘潭市开展走找想促“三听三问”活动,有效解决民生难题的一个缩影。湘潭市委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改进工作作风 扎实开展“三听三问”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干部下沉一线征集人民建议、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畅通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心,将一个个“金点子”转化为基层治理“金果子”。自活动开展以来,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领导同志深入基层走访听问1000余人次,示范带动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收集各类问题3200余个,推动解决2700余个。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湘潭市开展“我爱湘潭我的家”活动,旨在通过一次次宣传宣讲、一场场惠民演出、一件件民生实事,广泛凝聚起群众“我爱湘潭我的家”的共识。
湘潭市委社会工作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等11个部门,精心策划“我爱湘潭我的家”湘潭市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系列活动。全年计划举办活动92场次,重点打造22处友好场景,服务新就业群体及户外劳动者约5万人次,呼吁全社会共同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的浓厚氛围。
“我们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自上而下引导与自下而上参与相结合,让每一位湘潭人都行动起来,用奋斗诠释‘家’的责任,用实践书写‘爱’的篇章,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湘潭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精准施策,提升自治积极性
走进湘潭县易俗河镇花果山社区云龙山庄小区,可见停车位整齐划一,绿化景观错落有致,健身器材、充电桩等设施一应俱全。
始建于2003年的云龙山庄小区原是开放式小区。过去这里治安混乱、环境卫生堪忧,居民怨声载道。
“通过党建引领、机制创新,我们小区实现了从‘无人治’到‘有人治’,再到‘共同治’的转变。”云龙山庄小区党支部书记王启高介绍,小区党支部建立“163”工作方法,“1”即以党建为引领,“6”即建立“有组织、有队伍、有场所、有机制、有活动、有保障”的“六有标准”,“3”即确保实现“零上访、零事故、零发案”的“三零目标”。
通过入户走访征集民意,花果山社区党总支在云龙山庄小区设立小区党支部,组建由党员担任主任的业委会,并推选出12名楼栋长、30名单元长。制定《云龙山庄小区业主自治管理规约》,详细规定业委会职责义务、经费管理、物业管理、居民自治、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内容,并建立议事协商工作机制,组织30名“行家里手”成立“里手”行动队,带动更多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小区面临的路灯照明、停车充电、晾衣晒被等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
云龙山庄小区的蝶变,是居民交出的一份共建答卷,也是湘潭市着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结出的丰硕成果之一。湘潭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云龙山庄小区治理“163”工作方法,为全市小区治理提供了工作思路与框架。各小区探索成立小区党组织,选举业委会,吸纳居民代表、社区“能人”参与,推动党员居民“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畅通民意表达和议事协商渠道。目前,已有528个小区学习借鉴、推广运用,推动全市小区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治理骨干队伍不断建强,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在社区党组织的带领下,湘潭市各社区组织业委会、居民等多方力量,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环境卫生治理难题。为实现“零上访、零事故、零发案”目标,湘潭市推动各社区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构建“楼栋长初调—业委会协调—社区终调”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党员居民牵头组建由有威望的“长者”和居民熟悉的“邻长”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通过“拉家常”方式化解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楼栋,矛盾不出小区”。
在湘乡市昆仑桥街道昆仑桥社区涟滨小区,年近六旬的党员陈荣新被居民们亲切地称为“深夜守护者”。十余年来,他坚持每晚在小区巡查,特别是充电桩、图书室、车库等重点区域,成功处置多起用电火情,用行动践行着党员的奉献与担当,守护了邻里安全。
涟滨小区充分发挥党员居民先锋模范作用,组建治安巡逻、设施管理、政策宣传等13个志愿服务小组,建成了集小区党建、共享图书、学生社会实践、矛盾纠纷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活动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30余项小区规章制度,推动居民群众由社区治理“旁观者”逐步变成“参与者”,把一个曾经困难家庭多、新老住户纠纷多、治安问题多、基础设施欠账多、环境卫生差的小区建设成为“湖南省文明小区”。
在“六有标准”基础上,湘潭市各小区积极探索特色化治理方法,呈现百花齐放的喜人态势。
“坏的垃圾桶扔了可惜,买一个要上百元,我们自己想想办法。”在发现小区垃圾桶存在破损问题后,雨湖区昭潭街道宝庆路社区金缘世家小区业委会成员一起商量如何更好地节约开支、实现废物再利用。年轻成员负责网上购买塑料焊接机等工具,其他成员负责维修,齐心协力修好近20个垃圾桶,无法修复的就改成收纳箱存放用具,节约开支近2000元。
建成于2005年的金缘世家小区依托“163”工作方法,成立“红管家”服务队,打造“家园党建”品牌,不断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了“家门口服务、一家亲氛围”的良好局面。
德治润心,“约”出幸福好生活
“禁止野外焚烧垃圾、秸秆等杂物,违规者每次扣10分”……在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一块印着“红十条”的展板格外醒目。
“我们创新推出‘红十条’,让村规民约成为群众日常行为的指南,成为撬动乡村善治的‘金钥匙’。”红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邱洋介绍,短短500多字的“红十条”,内容涵盖整治环境卫生等方面,将村风、民风融合,真正做到了“规”得准、“约”得实,用“村民的话”管“村民的事”。
“以前,房屋前后杂物堆积没人管,现在‘红十条’规定卫生评比不达标要扣分,你看这院子里的花草都是我自己种的。”红旗村村民邱铁自豪地说。
湘潭市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破解治理难题的重要抓手,通过民主制定、科学实施、创新宣传,以“小村规”撬动“大治理”,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践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一切从简的原则,敬请至亲挚友和乡邻随礼限制在一百元以内,请各位自觉遵守,给予主家最大的尊重。”今年年初,湘潭县中路铺镇柳桥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曹铁光在妻子离世后,于自家门前郑重张贴《告亲友书》,在全村移风易俗工作中起到带动作用。
柳桥村倡导践行“随喜百元礼”,在村规民约中明确规定,在法定节假日筹办集体婚礼,不提倡操办婚丧嫁娶外的其他酒席。“省心又省钱,大家再也不用互相攀比,村民间的关系也更近了。”柳桥村村民齐石安说。
为进一步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作用,湘潭市以新一轮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为契机,创新打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N”体系,“1”即一个通用框架,涵盖爱国爱党、守法遵规、孝老爱亲、互助友邻、移风易俗、爱护环境、珍惜资源、保障权益、促进和谐等9方面内容;“N”即根据村(社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就几项具体事项制定单项性规范,以“共性+个性”的方式,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规范、更聚焦,实现“一村一约”“一社区一特色”。
今年,湘潭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主办“我爱湘潭我的家”——“规”出文明“约”来新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创作展示活动,共组织开展比赛60余场、宣传宣讲120余场。各村(社区)通过歌舞、小品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以“身边人演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倡导的移风易俗、邻里互助、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等主题融入文艺创作,让公约内容从“纸上条文”变为“身边故事”,进一步“约”出淳朴民风,“约”出幸福生活。
汇聚力量,服务居民“零距离”
白天开设社区“老年大学”,设置智能手机使用、国画、书法等8类课程;晚上为青年及在职居民开设“青年夜校”,设置播音主持、家庭教育等10余门课程;周末为孩子们开设“儿童课堂”,设置故事绘本阅读、花样跳绳等课程;假期开设全天“公益托管”,设置体能训练、手工劳动、社会实践等课程……岳塘区宝塔街道云峰社区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依托,聚焦老、中、青、幼不同年龄层居民的多样化、差异化需求,为居民提供“全覆盖、常态化、全龄化、零距离”服务。
湘潭市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零距离服务”,汇聚社区、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多方力量,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为实现“办公面积最小化、服务功能最大化”,湘潭市设置“亲民化、全能型”综合窗口,腾出更多空间作为服务居民的活动场所,鼓励社区无偿或者低偿引入社会组织,为居民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
2021年,雨湖区窑湾街道罗祖殿社区打造雨湖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引入当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其无偿提供场地,每年仅收取不到2000元的水电费。7名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常驻社区办公,聚焦特殊领域、特定群体和特别需求,在助老助残、心理疏导等多领域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罗祖殿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俊说:“有社会组织入驻,与我们共同组织活动、提供服务,工作负担明显减轻了,居民也能得到更多服务。”
湘潭市鼓励各村(社区)整合资源,搭建志愿者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作平台,有力推动志愿服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韶山市清溪镇韶山冲社区位于韶山景区,社区党支部充分发挥当地文化和旅游等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模式,形成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同志愿者、志愿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指导的良好氛围。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发挥其专业特长,运用个案访谈、需求分析等专业方法摸清居民需求,在心理辅导、科普宣传、养老服务等方面设计服务项目,提升志愿服务精细化水平;另一方面,社区组建“小红帽”党员、红色文化宣讲等8支志愿服务队,积极打造有社区特色的基层治理和文化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年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20余场次,服务辖区居民和来韶游客100万余人次。
编后语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湖南省湘潭市坚持党建引领,靶向发力,在推动基层善治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湘潭市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走找想促“三听三问”活动和“我爱湘潭我的家”活动为载体,坚持自上而下引导与自下而上参与相结合,凝聚群众力量,实现基层善治。
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关键要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力,让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主角”。湘潭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云龙山庄小区党支部打造的“163”工作方法,以党建为引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将居民从社区治理的“旁观者”转化为“参与者”,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湘潭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传播文明新风,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更规范、更聚焦,真正做到了“规”得准、“约”得实,用“村民的话”管“村民的事”,让移风易俗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基层事务千头万绪,不能仅靠政府力量,要激发多方活力,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湘潭市推行“零距离服务”,汇聚社区、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资源,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本版内容由湖南省湘潭市委社会工作部提供)
(责编:闫涵 签发:王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