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为“十五五”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作为新兴领域大省,江苏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有效路径,按照“覆盖有密度、组织有黏度、链接有广度、服务有温度、作用有力度”的总体思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健康发展、各类群体听党话跟党走,为“十五五”发展广泛凝聚力量、作出更大贡献。

推进政治领“新”,举旗铸魂明方向。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日常、贯穿始终,引导新兴领域各类组织和群体与党同心同行。扎实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进章程、党的骨干进高管、党的工作进班组、党建工作成效进考核,将党的领导全面嵌入治理结构、融入生产经营和行业管理。强化对新兴领域骨干的政治引领,深化实施年轻一代企业家“薪火传承”计划、新兴领域青年“千联万聚常引”工程,加强联系服务,促进健康成长。实施“新心向党”教育培训计划,深化“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学说做”等主题活动,推动新思想走进新兴领域党员、群众心坎里。

推进组织聚“新”,全面覆盖强根基。持续抓好深化拓展、巩固提升“两个覆盖”质效,进一步织密组织网络、筑牢“红色根基”。抓组织覆盖提水平,定期排查摸底党组织和党员情况,深化“三交流三促进”党建行动,在解难题、稳预期、提信心中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抓党员队伍提质量,深入实施“双培养”工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等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新兴领域党员队伍。抓党群联建提效能,创新开展“四争创四提升”行动,组织争创先进党支部、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以群团组织作用有效发挥促进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推进发展凝“新”,深度融合促共赢。将新兴领域党建置于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找准最佳切入点、最优结合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中实现新加强、彰显新作为。助推产业发展,加强产业链党组织及链上企业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的有效载体。服务行业治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推动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深入开展“千会牵手第一书记、联村助推乡村振兴”等行动,支持引导推进行业自律、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参与基层治理,推广选聘兼职网格员、组建志愿服务队等做法,带动新兴领域群体成为社区治理“好帮手”。

推进人才兴“新”,专业赋能提质效。坚持选育并重、充实建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实施党组织书记“头雁领航”工程,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有针对性地向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制度,建立各级党建工作“人才库”,探索设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站,规范做好选派、培训、管理、保障等工作。深化“四级五专”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评选命名特级党务工作者,创新“党务+业务”培训模式,持续提升能力素质。

推进服务暖“新”,靶向发力惠民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公共服务、纾困解难、发展支持等制度,不断增强新兴领域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优化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建设提升各类党群服务阵地,深化“党建引领新就业群体基层站点建设”专项行动,有效运用信息技术,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优化关爱帮扶,持续抓好党建凝聚关爱重点项目、“情暖苏新”16条举措的落地落实,深入推进小区、商圈、楼宇、医院等友好场景建设,帮扶生活困难人员。优化从业环境,推动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大先进典型挖掘力度,开展“最美”宣传发布活动,营造关心尊重新兴领域群体的浓厚氛围。

推进权益护“新”,依法保障筑同心。积极回应新兴领域各类群体关切,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把他们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建立与平台企业、新兴领域群体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对重点新兴领域党组织的直接联系、服务和指导,常态化开展体验式、蹲点式调研,摸实情、找问题、谋对策。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用工管理、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新兴领域各类群体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创新完善涉新就业群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诉求表达“直通车”,健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及时推动解决高频诉求和共性问题。

推进机制强“新”,压实责任聚合力。持续落实“党委主责、支部主抓、党员主体”,压紧压实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宏观指导、社会工作部门归口指导、行业部门具体推动责任,推动重点行业管理部门成立行业党委,加强行业党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针对不同园区管理体制“一园一策”理清党建工作职责,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构建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效协同的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体系。

(江苏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 胡建军)

(责编:蒋璐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