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三力”牵引凝聚治理力量,擦亮基层治理幸福底色。
党建引领聚合力。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完善运行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有效凝聚治理资源和治理力量。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联动机制,联合打造品牌物业,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向街区、园区、商圈等区域覆盖,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社会组织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网格管理增动力。统筹整合各类网格,按照“规模适度、界限清晰、无缝覆盖、动态调整”原则,动态优化调整网格1.3万余个,实行统一赋码编号备案管理,实现“多格合一”。依托小区网格党组织,引导居民党员和群众代表开展“小院议事”“板凳会”,激发群众自治热情。深入开展“万名党员联系群众”行动,1087家机关单位与1395个村(社区)结成包联对子,3.5万名在职党员干部常态化到社区报到服务。开展社区工作者“走进三百户”行动,推动10家行业管理部门专业力量担任专业网格员,有效帮助群众解决生活难题。
多元队伍添活力。建好用好各类骨干治理队伍,以“新心向党、一路相‘绥’”特色载体为牵引,制定出台《绥化市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15条措施》,推动建成21个“骑手友好社区”、370处暖“新”驿站。组织开展“邀您回家”活动,创新“积分换暖餐”“积分超市”等模式,累计引导114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到社区报到,496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担任“食品监督员”“兼职网格员”等“五大员”,为基层治理注入“新”活力。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打造“绥心所愿、化爱于行”志愿服务品牌,以社区为志愿服务主阵地、主场景,推行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模式,创新推出“窗帘行动”“益老益小”等项目,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作者系中共绥化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责编:闫涵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