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助力基层治理(大家谈)

李正

河南省濮阳市通过推行“两突出、三坚持、两强化”工作法,推动村规民约从“墙上条文”变为治理的“源头活水”,为推动基层治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两突出”,让村规民约接地气、有活力。濮阳市在村规民约修订中紧扣治理关键环节和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内容精准务实。突出移风易俗。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倡导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规范彩礼宴请标准等具体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全市共同践行厚养薄葬文明新风。突出利益导向。为增强村规民约的激励约束作用,各县(区)普遍建立履约评价与激励机制,将村民遵守村规民约情况与相关福利挂钩,并推广治理积分制,对主动参与公益服务、维护环境卫生等行为进行量化积分与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严守“三坚持”,让村规民约合法度、顺民心。为确保村规民约既合法合规又深得民心,濮阳市在制定程序上确立刚性原则。坚持于法有据。建立“村级起草、乡级审核、县级备案”的三级联审机制,由司法部门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确保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坚持切合实际。要求各村紧密结合本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与文化习俗,将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纳入村规民约内容,确保村规民约“一村一策”,务实管用。坚持民主程序。全市统一规范村规民约制定流程,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保障村民在起草、讨论、表决等环节全程参与,使村规民约成为凝聚共识的“民意公约”。

着力“两强化”,让村规民约能落地、见实效。濮阳市推动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宣传发动。在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传统媒介与新媒体广泛传播,并通过模范评选、文艺展演等方式,使村规民约融入日常。强化监督执行。指导各村成立由老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的监督组织,建立常态化的监督评议机制。同时,将村规民约履行情况与党员管理、福利待遇等相结合,形成软约束与硬措施并举的举措。

(作者系中共濮阳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责编:闫涵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