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把村规民约作为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通过创新实践,推动村规民约从“纸上条文”转化为“行为准则”,绘就文明新图景。
因村而“约”映民意。阳朔县委社会工作部联合所辖乡镇党委开展“修规制约”行动,按照“党委主导、村级主办、群众主体”要求逐村推进,因地制宜、回应民需,让村规民约修订既围绕解决乡村治理问题,又充分反映村民共同意愿。乡镇党委组建工作组,指导村党组织通过“文明夜话”“板凳会”等方式,同群众深入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草案。同时,按“四议两公开”、乡镇审核备案等程序,让接地气的村规民约落地见效。目前,全县144个建制村的村规民约全部完成修订、备案。招募3455人组建“山水文明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村规民约志愿服务宣传活动,推动村规民约深入人心。
文明守“约”树民风。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推动944个自然村将“零彩礼”等新婚俗纳入村规民约,1.2万名农村党员签约承诺带头简办婚丧事宜,婚丧支出平均下降40%,联合举办“集体婚礼”成为文明新风尚。组建“新风劝导团”,建立“红事提前报备、白事即时上门”机制,累计劝导超标婚丧事宜245起,平均每户节约近2万元。同时,选树“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典型案例,使“学榜样、践文明”内化为群众自觉行动,涵养文明乡风。
产业促“约”惠民生。深化村规民约与文旅产业融合,推动重点旅游村将诚信经营等纳入村规民约,引导乡村旅游“合约”经营。创新“村规民约+产业标准”联动机制,在民宿、餐饮等行业推广服务规范与质量评级,将守约行为量化为可兑换积分,有效激发产业升级内生动力。依托村规民约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共建区域品牌,打造“多民族服饰旅拍”等新兴消费,实现以“规”提质、以“约”兴产,为阳朔县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作者系中共阳朔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县委“两新”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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