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精神润基层 法治护航惠民生

——全国多地创新开展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普法实践

2025年12月4日,我国迎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让宪法精神真正走进群众、浸润民心,全国各地打破传统普法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把法治服务落到需求实处,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成为全民自觉行动,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法治暖流。

“叔,婶,今天咱就聊聊咋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河街乡北岸社区,许昌中院驻社区第一书记杨亚菲的普法宣讲在村民家门口热闹开讲。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重点内容等,用接地气的方言讲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结合乡村常见的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实际问题,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

这样的场景在多地城市社区、乡村随处可见。在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丰满人民法院干警深入农村大集摆起普法“地摊”,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百姓心中。干警们结合生活实际讲解宪法与每个公民的密切关系:从出生时宪法保障公民的人权和受教育权,到成年后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劳动的权利与义务;从婚姻家庭受宪法保护,到年老时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位老大爷在听完讲解后感慨道:“原来宪法一直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年老,它一直在保护着我们。”

法者,治之端也。多地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让法治成为市场经济的坚实保障。

“法官送法上门,解决的都是我们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太实在了!”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某企业负责人在普法活动现场由衷点赞。为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临泉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土陂、吕寨等乡镇,走访临泉县土陂甘莉农贸有限公司、安徽利君针织厂等多家民营企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解读法律条文、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与企业经营者面对面交流,重点解答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行等方面的法律疑问。据了解,临泉县通过强化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打造特色宣传载体、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广泛普及,市场主体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不仅有效预防化解了各类经营纠纷,更持续优化了当地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多地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法治进万家,让宪法精神成为全民思维和行为习惯。

漆笔勾勒间,“法治”“公平”的字样与岭南花鸟纹样在扇面相映成趣;剪刀翻飞中,“法”字剪纸凝刻宪法精神;笔墨挥洒处,“依宪治国”书法作品苍劲有力……12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永庆坊法治文化街区内,一场“非遗+普法”的特色活动吸引了大批市民参与。多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现场献艺,将严肃的法律知识融入传统技艺,让普法宣传变得鲜活有趣。“第一次在漆扇上看到法治元素,传统韵味配法律庄重,太特别了!”市民李女士的称赞道出了活动的创新价值。这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注入法治宣传的模式,打破了普法工作的刻板印象,让群众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宪法精神,实现了“寓学于乐、润物无声”的宣传效果,为法治传播开辟了新路。

法治的温度,最终体现在民生改善的实效里。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洒坪镇青山村在修订村规民约时,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从垃圾分类到赡养老人,每一条款都有法律依据,让村“两委”公信力持续攀升。借助“3+1”工作法,该村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6起,2025年实现“零刑事案件”,更吸引企业家返乡创业,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在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推动“社区巡回审判”全覆盖,设立7个特色巡回站点,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在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杨店社区的法治小游园里,法律知识与法治典故融入自然景观,成为群众休闲学法的好去处。湖北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消除在萌芽,守护着社会和谐稳定。

从社区广场到企业车间,从乡村大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台,全国各地的普法实践证明:当宪法宣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当法治服务全面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公平正义就会成为最温暖的民生底色。

(本报记者 汤珊珊)

(责编:闫涵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