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四有四提”,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工作实践)

廖勇 周峥嵘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着力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江西省新余市聚焦“四有四提”目标,围绕选有标准、育有计划、管有办法、励有机制,着力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提升、能力提质、管理提效、队伍提振,不断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拓渠道、优结构,在“选”上下深功

坚持全领域选配,畅通公开选聘、转聘等准入渠道,让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明确“配”的标准。出台社区工作者员额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总量控制、控超补缺、动态调整的原则,优化工作力量配置。拓宽“选”的渠道。坚持凡进必考,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从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群体中择优选拔,一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治理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社区工作。夯实“备”的厚度。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带头下沉一线开展社区后备力量遍访摸排,注重将现有社区工作者中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员纳入社区“两委”成员后备力量管理。

重实践、提能力,在“育”上做文章

构建全面培训体系。按照市级示范培训、县级普遍培训、街道全覆盖培训原则,完善初任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为主的培训体系,让培训工作与入职、在职等环节紧密衔接,帮助社区工作者快速成长。推行“全岗通”工作机制。注重全方位实践锻炼,打造“一专多能、全岗都通”的社区工作综合人才队伍,推动社区工作实现两个50%(即每天50%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受理办理事项,每个社区工作者5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走访服务群众),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提升专业素质。出台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逐步扩大持证上岗覆盖率,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建制度、抓考核,在“管”上出实招

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改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作风。把牢准入关。出台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准入制度,编制翔实的社区工作者“岗位说明书”,规范社区工作事项管理,明确社区履职事项24项、协助办理事项33项、不再出具证明27项,从制度上明确社区工作者“干什么、怎样管”。把牢考核关。研究出台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若干配套文件,为队伍管理提供政策支撑。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全面评价,并将结果与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续聘解聘等挂钩,提升工作质效。把牢退出关。细化明确履职不力、违规违纪等7条退出情形,树立能进能出、优进绌退的鲜明导向。

强保障、畅渠道,在“励”上有真效

完善薪酬体系。结合实际,建立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让社区工作者享受岗位等级提升、工作年限增长、学历水平提升、职业素质提高等变化带来的待遇提升。畅通职业向上渠道。打造“专职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社区‘两委’副职—社区‘两委’正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长链,形成社区工作者进得优、留得住、有奔头的良性循环。营造关心关爱氛围。常态开展“优秀社区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并进行宣传展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形成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均为江西省新余市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闫涵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