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就业群体住房保障及友好场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群体,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和友好便利工作场景。
《通知》从保障性住房供给、商品住房支持、住房公积金便利使用、物业服务优化、公共服务短板补齐等方面,着力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
公租房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取消户籍限制,依申请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对本地暂无住所、暂无所属社区的,开辟绿色通道,能提供就业证明的,即可在就近社区提出申请、优先解决。鼓励流动人口、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根据员工需求租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鼓励新就业群体用工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新建,或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乡镇(街道)、园区盘活闲置存量房屋(旧宿舍、办公楼)改造为“小哥公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符合购买条件的新就业群体,可申请进入当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因工作流动需退出的,由当地政府回购,优先再次安排给新就业群体购买。商品住房方面,对新就业群体在工作地有购买商品住房需求的,鼓励通过团购方式减轻新就业群体购房负担。同时,支持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本地缴存人员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王亚芸)
(责编:金一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