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集中专题宣讲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部署要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精神实质与具体规定直达基层、落地生根,切实提升全区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实践能力,2025年12月11日,西藏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召开以“党建引领学两法,法治护航强基层”为主题的“两法”集中专题宣讲会。

受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部长仲崇东委托,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罗珍主持并讲话。宣讲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七地(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共240余人参会。

此次宣讲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围绕“两法”、修订背景、法条内涵、实践要求等多个维度进行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强调:一要将学习“两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度融合,深刻领会“两法”修订中强化党建引领的核心要求,准确把握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定程序、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和保障措施,真正做到学懂法律精神、弄通制度设计、悟透实践要领,切实把法治思维融入基层工作全过程。二要将“两法”规定转化为推动基层治理的具体行动,坚持学以致用,严格遵守“两法”要求,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用好用活民主协商机制,主动链接资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要以“两法”施行为契机,七地(市)社会工作部门要抓好本辖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关于开展“两法”宣讲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两法”进社区、进基层、进公共场所等各类活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氛围,确保基层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高效推进,切实把法律规定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责编:王海璐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