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

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深入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强化作用发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和改革发展。

新社会组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具有数量大、涉及面广等特点,其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在规范、关键在落实,要坚持系统化规范管理。

理顺体制机制,构建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健全的管理体制机制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各地立足实际,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体制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湖南省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事项清单,以具体事项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在党建工作、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培育支持等方面的职责,压实行业管理部门对归口其管理的、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动编制部门将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职责写入“三定”规定,指导其纳入党组(党委)工作规则,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要求。河南省建立改革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出台任务职责清单,以制度保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难题。

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负责人队伍建设与监督管理。各地严把负责人“入口关、管理关、监督关”,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筑牢政治根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自主选人用人相统一,坚决把好政治入口关。同时,开发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数字化监管,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提升管理效能。四川省严格执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办法和审核细则“两项制度”,审核人选380余名,依规调整30余名。出台《脱钩和直接登记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人员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指引》,严格把关,净化负责人任职生态。

作风建设与监督约束是规范管理的重要延伸,更是筑牢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纪律防线的重要抓手。中央社会工作部印发施行《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填补了该领域作风建设制度空白,为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员职工从业行为提供依据和遵循。

各地积极跟进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关于规范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员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意见(试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西藏自治区召开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与行业党委签订《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以党建引领行业自律和问题整治。陕西省督促指导省级有关部门扎实落实“行业监管对象清单”“行业监管事项清单”“职能指导任务清单”等三张清单,制定《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调研考察,对论坛展会、评选表彰、授牌命名等活动进行规范,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整治,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活动。一系列举措织密监督网络,为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筑牢纪律防线。

以党建赋能发展,激活服务大局内生动力。党建工作的成效,要体现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实效上。各地坚持党建引领与作用发挥相结合,让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彰显价值。

黑龙江省举办“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助力市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恳谈会”,聚焦地方生态旅游、煤炭化工、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推动与伊春市、七台河市达成合作意向。江苏省构建“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全面培训”的四级培训体系,以理论教学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引导社会组织聚焦国家急需、行业所盼发挥作用。甘肃省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实施帮扶项目。参与“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助、心理咨询、志愿服务等活动,彰显社会价值。

(本报记者 范晓翌)

(责编:纪博珩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