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进设立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新闻速递)

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妇女联合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在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推进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明确2026年6月底前实现机制应建尽建、队伍建立健全、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为基层老幼妇群体筑牢服务保障网。

通知明确,为充实力量,鼓励养老机构负责人、爱心企业家、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并将已设立的妇女儿童之家等相关职能整合纳入,实现资源统筹、效能提升。

通知细化14项基本职责,涵盖建立特殊群体信息台账、协助落实高龄津贴等政策、推动老年协会发展、开展助老护幼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服务、引导妇女参与家庭文明建设与增收致富等,以及参与制定村(社区)“一老一小”服务方案并监督项目实施及捐赠物资使用等内容,构建全周期、全方位服务体系。

(韩东宁)

(责编:宋忻遥(实习生)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