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召开,大会发言人娄勤俭介绍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决定草案40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通过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具体包括:一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修改对外贸易法、仲裁法、海商法,更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二是推进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支撑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制定国家公园法,修改环境保护税法,更好守护绿水青山。三是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娄勤俭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自去年5月颁布实施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配套制度建设,推出了150多项配套制度;多个省区市针对地方特点和企业的主要关切,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督促修改、废止1400多件。
“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促进投资和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政策,使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企业贷款贴息等融资促进政策,使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娄勤俭表示。
(记者金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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