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是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系统部署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首个中央文件,《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事业长远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发布后,专家学者、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结合实际谈认识、谋落实、话担当,凝聚起建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的强大共识。
“《意见》政治规格高、指导思想明、内容覆盖广、落地举措实,是未来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五五’时期指导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冯仕政表示。
他认为,《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性质、定位和作用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对未来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将对新时期完善我国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新时代新征程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服务凝聚最广大群众这个主题主线,《意见》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提出了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要求,注重从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大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组建党组织力度,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
冯仕政表示,《意见》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把加强党建引领作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制高点,着力为社会工作汇聚更磅礴的工作力量、奠立更深厚的群众基础。
《意见》提出,经过5年左右,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总量显著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规模稳步扩大。
“新时期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快速发展,需要吸纳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这项社会事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亟须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教授童敏表示,《意见》顺应这一发展要求,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行了清晰界定。
《意见》第二至第五部分分别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环节提出了具体措施,构建起一套环环相扣、系统集成的全链条制度体系。
“从《意见》的主体上看,与之前的人才有所不同。人才与人员虽一字之差,但反映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以保证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中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童敏表示。
作为一名高级社会工作师,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大洋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周秀利长期在社区一线扎根,看到文件的出台,第一时间表达了自己的欣喜,“《意见》明确了我们的‘专业坐标’,让‘有情怀’的人有了‘有保障’的路。这也是我们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服务民生、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起点。”
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以来,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指导,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评价机制,引导支持相关地区和部门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不断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功能作用发挥空间,为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专业支撑。
《意见》的出台为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下一步履职尽责、培育队伍明确了路径。
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处室负责人肖丹表示,《意见》明确全链条培育管理机制,为解决队伍结构失衡、专业能力不足、职业发展受限等突出难题提供了指引,为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提供了可落地、可操作的实践抓手,有助于各地补齐队伍结构、专业能力、职业发展等制度短板,推动队伍建设从零散推进向系统规范化转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副秘书长、社会工作部部长、“两新”工委书记杨晓林表示,将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深化与大中专院校“部校合作”,在各县(市)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健全“岗前培训+岗位轮训+继续教育”全链条培训机制,拓宽使用渠道,在基层治理、老龄和养老服务、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新就业群体服务等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激活联系服务群众“末梢神经”,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湖北省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质增效,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纳入“楚天英才计划”。湖北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蒋星华介绍,湖北将重点聚焦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强化人才培育,完善激励政策,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动员工作,建强实习实践基地。深化专业服务,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和新就业群体等重点对象,做优医务、学校、司法、信访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品牌。推动融合发展,深化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模式,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激活行业动能,依托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强化专业督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报记者 赵雪 范晓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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