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三重路径(理论视界)

张其伟

社会组织能够嵌入基层社会网络之中,连接政府与群众,对政府治理和市场化服务形成有效补充,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资源匮乏、服务专业性不足等困境,有效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形成与完善。

在共建层面,社会组织因贴近群众、熟悉社区情况,能够在社会矛盾纠纷萌芽阶段及时介入,降低矛盾激化的风险,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在共治层面,社会组织通过筹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项目活动,拓宽群众参与基层各项事务的渠道,培育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使共治从口号落实为可持续的社会行动。在共享层面,社会组织可根据群众个性化需求,在老年服务、儿童托育、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服务,推动基层治理更公平、更精准地惠及群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现实中,部分地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仍存在一定局限性。一些地区对社会组织重监管、轻培育,未能构建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潜能,可从搭建支持性制度框架、提供运营和活动空间、建立荣誉表彰机制三方面系统布局,以此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建立支持性的制度框架,是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首要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需要将社会组织纳入基层治理的制度框架,明确其参与方式和运行规则,推动其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参与基层治理。在此基础上,可从资源支持和能力建设两方面协同推进建立支持性制度框架,助力社会组织发展。资源层面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助和税费优惠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撑;能力建设层面则可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系统培训、专业辅导和项目孵化服务,提升基层社会组织在项目管理、服务供给和风险防控方面的专业能力。在制度设计中,还需要强化对社会组织及其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估,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测评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和治理创新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并以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提供进一步制度支持的依据。

为社会组织提供运营与活动空间,是让社会组织在基层发挥作用的有效举措。单一社会组织难以独立应对基层治理的复杂性,缺乏与群众直接接触的物理空间也是许多社会组织尝试踏入基层场域时面临的困境。创设协同平台与空间,不仅能为社会组织搭建与基层连接的桥梁,还可推动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在空间内的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形成服务合力。考虑到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地区基层政府可支配的空间资源有限,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站)或政务服务中心等已有的场地设施,打造一体化基层服务平台,引入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运营相应空间,在租金与水电费用方面给予优惠,减轻政府部门的服务供给压力。同时,要因地制宜,形成空间的差异化布局,凸显不同领域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依托荣誉表彰机制给予精神激励,是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的重要抓手。通过树立一批作用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的社会组织典型,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骨干人员进行适当褒扬,不仅可以增强社会组织成员的荣誉感,还能通过榜样的力量,引领社会风尚。对社会组织的优质项目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提升群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同度,为社会组织后续在基层开展活动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同时,可支持社会组织申请各类正式荣誉表彰,对社会组织中的优秀集体、个人和项目,推荐其申报各类先进社会组织、道德模范等奖项。对广受认可的社会组织,要注重经验提炼和模式推广,使成熟做法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从而形成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良性机制。

未来,应逐步在各地广泛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制度框架,打造物质支持与荣誉表彰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系统培训、行业交流、人才引育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基层善治,为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坚实的支撑。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组织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内在机理与优化路径研究”〈22CZZ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编:李梦苒(实习生)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