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委社会工作部、厦门市慈善总会联合印发《厦门市社区慈善基金发展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安排专门慈善资金激励推动社区慈善基金规范发展、扩面提质,基本实现全市所有社区慈善基金全覆盖。
《方案》明确依托各区慈善会设立、筹资总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的社区慈善基金,可获得一次性激励资金。激励资金由市慈善总会从慈善资金中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本村(社区)扶弱、济困、扶老、救孤、助残、恤病、优抚等公益慈善事业。
《方案》强调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社区慈善基金政策,调动各村(社区)设立基金的积极性,激发居民参与慈善的热情。同时,切实发挥社区慈善基金的平台纽带作用,优化困难群众帮扶机制,有效凝聚居民共建共治合力,助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和村(居)民急难愁盼问题。
(陈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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