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新闻速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在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农村党员集中轮训,持续开展皖北地区乡村振兴“对标提能”专项行动。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持续抓好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鼓励村(社区)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活动载体。提升文明乡风建设水平。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一约四会”引导作用,加强农村高额彩礼整治。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等有效方式,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更好发挥党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改进农村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避免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改进作风、访企入村专题行动,以优良作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何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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