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专业队伍,推动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理论视界)

李晓凤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四个环节系统部署。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规划的中央文件,《意见》释放出鲜明信号,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专业支撑。

从队伍壮大到结构优化:社会工作专业建设迈入新阶段。伴随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持续拓展、基层社会需求更趋多样化、治理场景日益复杂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需要形成更清晰的层次结构、更完整的能力梯队和更稳定的岗位支撑。《意见》出台,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向更加注重系统推进、整体赋能的结构优化阶段迈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将在服务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描绘队伍建设的新图景:社会工作服务的新动向。《意见》描绘了未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新图景,这一更深层次的制度设计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新动向。

党的全面领导与专业服务能力建设的统一。《意见》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放在培养工作的首位,提出注重从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大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组建党组织力度,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同时,提出了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坚持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基本要求。社会工作服务要在党的领导下,把政治方向、群众工作和专业方法贯通起来,把联系服务群众、回应实际需求、参与基层治理统一起来。在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能力中实现思想政治引领与职业化建设的辩证统一。

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方向是把专业服务嵌入社会治理过程中,在服务中增进联系、在治理中体现服务。对此,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既要解决个体困难,又要通过需求梳理、群众动员、资源整合和社会组织培育,把分散的需求转化为共同议题,把服务对象逐步转化为参与治理的力量。

以重点领域突破与区域协同创新促进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意见》把职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提出在社区治理、乡村治理、信访工作、新就业群体服务等多个领域,逐步明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职业任务与标准。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新就业群体服务等,不仅是服务领域的增量拓展,更是回应社会结构变化和社会问题的重要场域。可以把区域协同优势转化为重点领域的创新优势,把地方探索凝练为更具示范意义的制度成果和服务标准。

《意见》明确提出多渠道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有条件的机关单位搭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这一部署的意义在于为专业力量进入不同治理场景和公共服务场域提供了更加稳定、更加多样的制度载体与资源。此外,社会工作服务力量逐步向资源整合、平台协同和社区共同体建设等更具综合性的功能角色拓展。

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将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意见》在加强专业教育部分中强调加强对新时代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升成果转化利用水平。社会工作专业发展须在持续回应中国问题、总结中国经验及服务中国实践中,推动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从“经验描述”走向“理论提炼”,从“项目总结”走向“方法建构”。

制度机遇转化为基层实效:需要回应若干挑战。《意见》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框架。但从制度文本到实践成效之间,仍有若干关键问题需要回应。

在培养端,应把专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作为“双轮驱动”,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抓手,把更多实践教学、真实场景训练、案例教学等能力培养,嵌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成长的全过程,以推动“产学研”从一般合作走向常态机制。

在使用端,应促进专业力量嵌入基层治理更多场景,推动服务从“末端供给”向“过程介入”拓展,以此在回应个体困难中注重组织动员、关系协调、风险预防与资源链接,从而在服务中引导群众参与,在协同中提升治理效能。

在评价端,应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道德规范、理论与方法整合运用的能力建设指标,并结合不同服务领域的差异化评价体系,采用定性、定量评估方法与证据为本的循证研究,在既有评估经验基础上,更加突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估导向。同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考核机制。

在激励端,应把“合理确定薪酬待遇”作为稳定队伍的基础性工程。尝试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分级与晋升管理办法,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从零散化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同时,应完善荣誉激励、成长激励、项目激励、研究激励等政策,让基层一线和重点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更有获得感、成就感、荣誉感,形成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的正向循环。

(作者系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编:王燕华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