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围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健全培养机制方面,明确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职业化建设、深化专业培训、大力发展专业教育;在优化使用机制方面,明确优化布局、推进专业岗位开发、规范岗位使用;在完善评价机制方面,明确健全评价标准、推广多元化评价方式、落实职业资格评价政策;在强化激励保障机制方面,明确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完善多维度激励措施;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坚持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要将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应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保障。
黑龙江将重点抓好《工作措施》具体落实,着力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助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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