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新要求,建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学思践悟)

李建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系统部署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第一个中央文件,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意见》的时代意涵,凝聚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意见》的出台,恰逢全党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奋力开启“十五五”新征程的关键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服务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看到,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意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部署,以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为四梁八柱,系统回答了“怎样培养人、如何用好人、科学评价人、有效激励人”的命题,对于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意见》的鲜明特质,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学习《意见》,最深切的体会是“全”“实”“新”三个字。

“全”,体现在全链条设计。《意见》贯通专业教育、专业培训、岗位开发、评价改革、激励保障全过程,从高校学科建设到继续教育培训,从机关单位设岗到企业、社会组织开发岗位,从健全评价标准到探索分专业类别开展职业资格评价,形成闭环式链条。

“实”,体现在问题导向。立足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最迫切的需求,《意见》提出,在社区治理、乡村治理、新就业群体服务、职工帮扶、老龄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明确岗位的职业任务与标准;明确提出将工作量、工作难度作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主要因素,推动薪酬待遇与职业资格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挂钩,精准发力,直击痛点。

“新”,体现在理念创新。《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和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辟了专业发展通道。提出“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主动为新就业群体等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分专业类别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这些新表述、新举措,为各地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提供指引,拓展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内涵和外延。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让政策红利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抓学习宣传,凝聚思想共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线从业人员开展专题研讨和培训,深入解读《意见》精神。同时,积极发掘在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宣传先进典型,激发队伍内生动力,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策获得感和职业荣誉感,让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奔头”。

抓岗位开发,拓宽职业空间。按照《意见》“优化布局、扩大岗位规模”的要求,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增量行动”。一方面,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阵地,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有岗有责、有位有为”;另一方面,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学校、医院、企业等领域率先突破,打造一批示范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岗位。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让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基层“用得上、干得好”。

抓评价激励,增强职业认同。探索建立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库;对长期扎根基层、业绩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评优评先、进修培训、挂职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办法落地。

抓素质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探索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深度融入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战略中,在向海经济重点企业、“候鸟”集聚社区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岗位,培育专业服务队伍,精准服务向海经济发展与“候鸟”人群多元需求。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让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以专业服务落实惠民政策、激发社会活力。

(作者系中共北海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责编:金一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