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公约”释放治理“大能量”(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把用好用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破解治理难题、涵养文明乡风、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突破口,编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指南》,为全盟嘎查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定标准、明方向、建机制,统筹各旗区纵深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更新行动,以公约聚民心、以善治强基层,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基层治理的“金钥匙”。

“把党的建设写进公约里,咱们跟着党走,日子肯定能越过越红火!”阿拉善左旗南环街道布古图社区居民李艺红看着墙上新修订的居民公约感慨地说。

2026年,阿拉善盟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各嘎查村(社区)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全过程,将“民族同心跟党走”“爱党爱国爱人民”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红色引领凝聚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思想共识。其中,在阿拉善左旗布古图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形成“圆桌修订公约”工作法,通过组织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圆桌议事”,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要求细化为居民公约的具体内容。

与此同时,阿拉善盟委社会工作部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有机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全过程,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凝聚群众力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

在阿拉善高新区乌兰布和社区,新修订的居民公约将“民族团结一家亲”写入日常行为规范,同时将破除陈规旧俗、遏制大操大办和整治高额彩礼等内容纳入其中,让文明新风通过“小公约”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孪井社区则将民族团结与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内容结合,让各族群众在遵守公约、共建家园中增进情感认同。如今,全盟各嘎查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已成为民族团结的“宣传册”和“践行尺”,推动民族团结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阿拉善盟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有序、团结和睦的良好环境。

“现在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仅省钱省力,也更文明体面,我们都很认可。在村规民约的宣传引导下,大家爱护环境、和睦相处,村子越来越好。”额济纳旗乌兰乌拉嘎查牧民娜仁格日勒的话,道出了阿拉善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

阿拉善盟委社会工作部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指南》,指导各旗区将公共服务优化、倡导移风易俗、遏制薄养厚葬陋习等要求全面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基层党组织统筹、嘎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牵头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从纸上条文转化为群众自觉行动。

在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满达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内容已经纳入居民公约。通过楼栋议事会、网格恳谈会听民意、聚民智,居民自觉践行公约要求,参与社区治理,让文明新风在基层蔚然成风。

一纸公约,凝聚民心;一套准则,焕新风尚。目前,阿拉善盟各嘎查村(社区)规范履行“拟定草案、提请审核、组织审核、出具意见、修改完善、备案公布”等六步审核备案程序,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陋习得到有效遏制,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提升。

“我们将以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指南》为抓手,持续深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执行机制,让‘小公约’持续释放‘大能量’,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贡献力量。”阿拉善盟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通讯员 崔雅哲 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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