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社会注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只言片语)

史艳龙

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司法所工作,为社会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以“法社”联动破局,筑牢协同履职根基。建立“司法所+社会工作服务站”常态化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全流程嵌入司法所法治履职环节。将“法社”协同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全局,促进社会工作服务站与村(社区)网格、议事协商平台深度对接,构建“法治引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赋能、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以专业柔性调处,守牢基层平安防线。健全“司法所牵头、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赋能、多方联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联动公安、法院、村(居)委会等多方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刚性裁决向柔性化解转变、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升级,筑牢基层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

以“精准滴灌”普法,厚植基层法治沃土。聚焦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新业态从业者等不同群体需求,定制差异化、场景化普法内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指引。推动普法从面上覆盖向“精准滴灌”转变,让法治意识扎根基层。

以暖心专业服务,彰显司法为民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为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法律指引、合法权益维护等专业服务,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与司法所工作深度融合、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社会注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

(作者系中共长春市九台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委“两新”工委书记)

(责编:李梦苒(实习生)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