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民政部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意见》精神,以建设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为平台,以加快培养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为重点,助力基层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
《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托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作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是民政部门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面向基层打造的综合性、一站式、共享式、开放式的专业服务平台,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开展专业服务,为基层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赋能增效。民政部积极部署推动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地方推动站点规范运营、服务提升等。目前,全国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数量超过3万个,驻站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近10万人,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占比接近60%,培养了一支面对面服务困难群众,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的专业队伍。
《意见》要求做好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长期以来,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有制度、有需求、有阵地、有传统,是民政部门联系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在社会救助领域,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等,引导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聚焦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方面,不断优化救助服务供给。在救助管理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街面巡查、照料服务、救助寻亲、源头预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养老服务领域,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推动社会工作服务融入养老服务,不断壮大专业队伍,规范服务内容,助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儿童福利领域,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对儿童福利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明确技术性要求。在慈善事业领域,指导慈善组织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设计慈善项目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在慈善活动中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力量。在婚姻家庭领域,指导各地培养具有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的婚姻家庭辅导人员队伍达9000人。在残疾人服务领域,印发《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等,大力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全国精康服务人员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有2万余人。在殡葬服务领域,指导各地殡葬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殡葬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优化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责编:金一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