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深厚的思想源泉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各地结合实际,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打造基层治理品牌,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治理,夯实基层治理的文化根基。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六尺巷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协同发力,打牢社会治理的文化根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离不开文化的浸润和赋能。要充分发挥文化的凝聚功能、引领作用,打牢基层治理的文化根基,凝心聚力、同向同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与基层治理在许多方面存在契合点。其中,“礼法结合”的治理理念,在当代基层治理中具有丰富的时代价值,为基层治理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礼法结合”的治理理念贯穿中国古代基层治理数千年。礼与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构成了中华法系最鲜明的特征。礼不仅具有道德教化功能,还通过法律手段得以强制实施;而法则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融入了礼的精神和原则。
纵观中国历史,“礼法结合”的治理实践,构建了“以礼行法减少阻力,以法明礼增益权威”的良性循环。它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划定了社会行为的底线,守护了秩序;通过礼教的感召力提升了道德人心的上限,凝聚了共识。这种刚柔并济、标本兼治的治理智慧,深深植根于中华文明的土壤,为今天完善基层治理提供了丰厚的历史文化滋养。
基层治理,难在末梢。面对基层治理新局面,需要以深厚的文化认同作为黏合剂,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在潜移默化中规范社会行为,提升群众对治理规则的内生认同,建立刚柔并济的基层治理新生态。
一是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受道德约束的行为规则,是德治的具体化、条理化,是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首先,要严格依法依规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要合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有侵犯村(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内容。程序要合法,制定、修订要坚持公开公正,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由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并备案公布,程序规范。其次,要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礼仪规范,如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实守信等美德,将其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礼仪教化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方式,通过正向激励,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二是将传统道德理念融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首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道德理念。其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体现了古人对个人修养、家庭伦理和社会责任的重视。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主干,其“仁、义、礼、智、信”的思想核心,更是对个人的道德行为和品德修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应立足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在全面把握中华传统美德内容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将中华传统美德精髓讲准、讲全、讲透,使其更易于为人们所理解、认同和践行。其次,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引导,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弘扬正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拓展传播途径,涵养群众法治素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三是创新传统文化运用方式,增强社会治理的价值认同。首先,发挥榜样带动作用,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榜样示范和社会评价具有显著影响力,应建立常态化的道德评议和先进典型选树机制,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等推介活动,通过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其次,要依托数智技术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县、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最后,加强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既懂传统智慧又精通现代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充分吸收和汇聚老党员、老干部等人才,发挥他们在群众中的威望和社会影响,为基层治理提供人才保障。
(作者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编:金一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