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力,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学思践悟)

涂媛 王永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关注新业态发展,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坚持党建引领、系统施策、精准服务,推动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深入推进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始终把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协调编制部门将行业党建职责写入行业管理部门“三定”规定,压实行业管理部门“管行业也要管党建”责任。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将党建工作职责写入党组(党委)工作规则,健全党建指导体系,交通运输行业、快递行业党组织已实现区地县三级全覆盖。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党员主动亮明身份。针对不同类型新就业群体特点,深化拓展“两个覆盖”,推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沿着道路运输“线”、快递和外卖配送“网”,组建新就业群体党组织,持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范围。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结合新就业群体实际情况,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方式,在新就业群体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新就业群体代表参加“光辉七十载·光影映天山”专场观影、参观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主题成就展,引导树牢“五个认同”、凝聚奋进共识。广泛宣传新就业群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的先进事迹,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搭建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平台,组建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服务队,引导他们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

着力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推动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为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提供政策依据。自治区人社厅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引导、督促相关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同自治区住建厅出台新就业群体住房保障和友好场景建设指导性文件,新就业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自治区住建厅制定出台《自治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指引(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对新就业群体子女就近入学享受同城待遇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医疗保障部门全面简化参保手续,取消户籍限制,保障新就业群体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有效解决看病就医难题。

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同网信、人社、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协同,督促指导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规范用工管理,持续加强新就业群体合法劳动权益保障。网信部门扎实开展“清朗·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多家属地平台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算法不合理、不透明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门指导推进网约车平台企业落实“阳光抽成”,工会指导300余家平台企业在疆分支机构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投入资金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有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邮政管理部门指导快递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推动人社部门在3个地州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试点,推动解决新就业群体职业伤害保障难题。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依托新疆智慧党建系统搭建“一起益企”诉求收集办理平台,收集新就业群体各类困难诉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立区地县三级领导接听12328热线机制,有效处置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投诉。

扎实做好关爱服务工作。召开友好场景建设现场推进会,会同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推进友好小区、友好商圈等各类友好场景建设;采取规划新建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共享使用一批的方式新建暖“新”驿站。全区各级工会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三年行动,投入引导资金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活动,升级服务阵地功能,围绕法律咨询、健康服务、心理疏导、职业规划、联谊交友等服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人社等部门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邮政管理部门开展邮政快递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畅通新就业群体职业发展渠道。

新就业群体是城市建设的参与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基层治理的生力军。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将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注重综合施策,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凝聚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新就业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王燕华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