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社会工作部印发《兵团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提名和审核、选举和任职、监督和退出等环节规范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强化负责人队伍建设。
《办法》突出政治标准和遵纪守法要求,明确负责人人选应当具备的7类基本条件。在审核环节,明确了负责人人选审核需报送的6项具体材料。在选举环节,要求由行业协会商会对审核通过的负责人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并明确了公示的具体内容。在任职环节,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区分了负责人任职谈话情形,明确任职谈话应当包括的6项内容。在监督和退出环节,要求负责人每年述职并接受评议,明确应当及时免去负责人职务的6种情形和处置办法,强化负责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制定印发《办法》,规范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应对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为促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谢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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