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岩村“院落公约”有成效(新闻特写)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红岩村地处国家地质公园老瀛山景区核心地带,户籍人口多、矛盾纠纷杂、治理任务重。村民对改善环境、和睦邻里的愿望日益强烈,期盼有套“自己的规矩”来管好自家事。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村“两委”将“渝里乡约”“以约促治”理念与村民自治意愿结合,以院落为突破口,探索“院落公约”治理模式。在红岩村,一场场接地气的院坝会接连召开,村干部、法律顾问与村民代表围坐一起,围绕“小院怎么管、事情怎么商、矛盾怎么解”畅所欲言。最终形成的院落公约,既明确爱护环境、邻里互助等行为规范,更凝聚“遇事协商、遵法守约”共识,确立“院坝说事、多方议事、公开评事、共同理事”原则,为后续治理实践筑牢根基。

人居环境整治是首个考验,村民对“怎么改、改什么”意见不一。为此,红岩村连着开了几场院坝会,逐户沟通,最终商定出“统一规划、按需设计、一户一策”的方案,由村集体出材料、村民投工投劳。短短一个月的时间,13户村民庭院焕然一新,295米人行便道铺设完毕,82盏太阳能路灯点亮院落,公约从“纸上条文”变为实际成效,规矩就此确立。

不久前,红岩村迎来国土绿化项目支持,个别村民对用地有顾虑。老党员刘德钱最先站出来,他指着院墙上的公约说:“咱们约好了要‘顾全大局、共建红岩’,树栽上了、风景好了,受益的是咱自己。”他带头无偿让出土地,并协助村干部做通其他村民的思想工作。如今,1300余株紫薇、1000余平方米新增绿地成为景区旁又一道风景线。

同样的转变也发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在进场前,村委会就把“院坝会”开到田埂上,依据公约中“公开议事、民主协商”的条款,工作人员现场答疑解惑,吸纳合理建议并及时调整方案。有了事前充分的沟通协商,项目建设全程零纠纷、零阻工,村民还主动投工投劳,形成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以前是‘项目进村,干部头疼’;现在是‘依约办事,干群同心’。”红岩村党总支书记吴婷婷感慨地说。

为确保“渝里乡约”精神长久滋养乡村,让“纸上条文”化为“内在自觉”,红岩村着力构建“人+制度”的双重保障体系。

建强“人”的队伍。推行“院长制”,由群众推选院长、网格员等,实现“小事不出院”;培育“司法蓝”“巾帼粉”“生态绿”等志愿服务队伍,让他们在法治宣传、定分止争、特殊群体帮扶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让基层治理从“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夯实“制”的保障。建立公约动态修订机制,每季度收集意见优化;推行“一户一码”积分公示,确保积分公正透明;将公约遵守与评优评先、政策扶持挂钩,形成“制定—执行—监督—提升”的治理闭环。

从“干部干、群众看”到“一起议、共同干”,红岩村紧紧抓住“院落公约”这个小切口,充分激活村民的主体作用,有效破解治理困局,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活力。

(本报通讯员 王雪纯)

(责编:金一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