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我国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日前,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人民法院如何通过司法审判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例如在优化营商环境、涉企纠纷化解等方面,将推出哪些具体措施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行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18家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建立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高效审理涉追索劳动报酬、消费者权益、住房物业、教育医疗等案件,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裁判规则,促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意识,积极将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法律文化融入司法裁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利用刑事、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特别是解决趋利性和违规异地司法等问题,健全常态化防范纠正冤错案件机制。加快出台公司法司法解释,注重运用公司法律制度,依法平衡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对失信者精准实施信用惩戒,畅通信用修复机制,树立诚信导向。

依法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强化司法与金融监管协同治理,依法支持合法合规融资创新模式,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深入研究虚拟货币、跨境金融等新型案件裁判规则,尽快制定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保障资本市场稳健运行,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实现僵尸企业“退得出、破得快”,危困企业“治得早、救得活”,促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有效盘活。

(唐云舒)

(责编:蔡梦达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