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
5月16日出版的第10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有关重要论述的节录。
文章强调,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我们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我国经济是靠实体经济起家的,也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经济倾斜、工作力量向实体经济加强,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
文章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
文章指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十五五”时期,必须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并举。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文章强调,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我国金融必须守好服务实体经济本分,推动高质量发展,决不能脱实向虚。
(来源:新华社)
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细则》各项规定并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思想入党,从严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严把入口关。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做好在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细则》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具体措施》明确,要全力落实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街道)要将基本履职事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履行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特别是抓好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履职事项的落实。要协同落实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要明确承担职责的具体机构,履行好清单列明的工作任务,对乡镇(街道)配合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人员力量、资金投入、装备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要衔接落实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上级部门要明确承接收回事项的机构,调整优化力量配备,和乡镇(街道)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管理空白。要按照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运行机制,调整优化“12345”等政务服务平台诉求派单目录,推动清单数字化管理和履职事项网上运行。县级党委和政府研究涉及乡镇(街道)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大工作等,应以履职事项清单作为重要依据。除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外,上级部门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
《具体措施》明确,要将履职事项清单作为考核乡镇(街道)的基本依据,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依据基本履职事项清单调整优化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内容,科学评价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依据配合履职事项清单考核县直部门牵头履职事项和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考核县直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情况、承担的职责落实情况、为乡镇(街道)配合履职提供保障情况等,考核乡镇(街道)配合职责落实情况、与县直部门协作配合情况等。不得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考核乡镇(街道)。
《具体措施》明确,要结合履职事项清单开展追责工作。要依照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分清相应责任。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基本履职事项需要追责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乡镇(街道)及其工作机构、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配合履职事项存在失职失责需要追责时,上级部门承担主责,乡镇(街道)在配合职责范围内对自身过错部分承担责任。对乡镇(街道)已正确履行配合职责,因上级部门未妥当处置导致责任事故、事件的,不追究乡镇(街道)责任。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存在失职失责需要追责时,不追究乡镇(街道)责任。
《具体措施》明确,要落实履职事项经费支持政策,对接履职事项清单做好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等项目安排。要建立健全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组织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具体措施》要求,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坚持和完善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制度的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党委书记要带头用好清单。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要以上率下,推动用好履职事项清单有关具体措施落地见效,制定政策过程中对确需乡镇(街道)落实的工作应明确具体任务,不得直接要求乡镇(街道)列入清单,坚决杜绝“条条干预”。各地要将履职事项清单执行情况作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巡视巡察等重要内容。畅通机构编制部门“12310”举报电话,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
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印发《志愿服务标识基本规范(试行)》
日前,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印发《志愿服务标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志愿服务标识含义以及设计、使用、管理等作出规定,旨在规范使用志愿服务标识,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维护志愿服务社会公信力。
《规范》明确,志愿服务标识是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发布的,用于识别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场所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的专用标识。《规范》列明了志愿服务标识可以使用和不得使用情形。同时提出,有关部门、单位、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重大志愿服务活动和涉外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使用“中国志愿服务标识”。
《规范》要求,志愿服务联合会等志愿服务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使用志愿服务标识。
六部门推进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化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深化社会共治。
《指导意见》强调,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发挥,夯实卫生健康领域基层基础。到2030年,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与村(居)民自治活动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村(居)民健康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重点任务,要求协同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依法协助组织村(居)民和驻地单位积极参与卫生健康活动,要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的组织、动员等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法律法规、工作实务、经验分享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
动态
中央宣传部等部门部署开展二〇二六年“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21家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紧密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精心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着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基固本,着力用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史明理增信,着力用新时代伟大成就和伟大变革鼓舞人心,着力用中国式现代化的光明前景激扬斗志,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通知提出,要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普及精准化传播,聚焦入脑入心、聚力走深走实,更加注重联系干部群众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更有针对性地回应不同群体的学习需求和理论关切。充分利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的重要契机,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长征精神,组织干部群众参加重走长征路、敬献花篮、祭扫烈士墓、重温入党入团入队誓词等群众性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学雷锋 做好事”等活动,开展名家导读、亲子阅读等阅读推广活动,突出抓好青少年主题教育实践。聚焦“十五五”规划强化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围绕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扎实开展网上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有益身心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多为基层送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农民群众结合地方特色自办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通知要求,要坚持正确方向,紧扣主题、丰富内涵,使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真正成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载体。加强工作指导,注重实际效果,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设计活动,真正让群众唱主角。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数字
6102.2万户
截至4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6102.2万户,同比增长5.6%,“四新”民营企业2461.9万户,同比增长6.9%,占民营企业总量的40.3%。
49.7%
4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49.7%。产业链供应链复产平稳推进,资金周转率指数、物流服务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指数、从业人员指数、业务活动预期指数等指标均处于景气区间。
12.9%
1月至3月,我国数字产业实现良好开局,数字产业实现收入9.5万亿元,同比增长12.9%,增速较上年同期提升3.5个百分点。
6.1%
一季度,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3842.6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金融服务增长最快,增速分别为25.6%和16.1%。
(本刊综合整理)
(责编:王海璐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