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作用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排部署,近日,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作用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加强指导,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作用,协助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通知》提出,当前全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给基层治理特别是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提出新挑战。区县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全面进入汛期临战应对状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发挥情况熟、地形熟、人头熟的优势,紧盯关键部位协助开展隐患排查,协助做好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应急避难场所平急两用建设,扎实做好防灾各项准备。

《通知》要求,要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提升应急处突实战能力。根据汛情需求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与应急志愿力量共同做好应急动员、救援和服务。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和鸣锣吹哨等“老办法”,协助发布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提升临灾预警“叫应”实效。主动了解、协调解决受灾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通知》强调,要推动城乡社区工作者将防汛减灾救灾工作同治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科普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广“十户联防”“邻里互助”模式,共筑防灾减灾救灾坚固防线。加强对防汛减灾救灾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营造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浓厚氛围。

(责编:王海璐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