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任职负责人集体谈话

7月24日,大连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任职负责人集体谈话。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李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曲家都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党的建设和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任职负责人集体谈话暨警示教育会精神,严格按照《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谈话办法(试行)》要求,对新任职负责人忠诚履职、廉洁从业、引领发展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随着《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针对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的中央文件出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进入“全周期”管理。新任职负责人作为“关键少数”,要全面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素养,守牢廉洁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办会,把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成让党放心、让行业满意、让群众认可的行业之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行业协会商会力量。

会议强调,各行业协会商会新任职负责人要提高站位,深刻认清新任职集体谈话的重要意义。加强负责人审核和任职管理,是增强党在新兴领域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的必然要求,是建强建好行业协会商会班子队伍的重要保障,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把牢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办会治会全过程。要全面落实党建入章,严格落实《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主动对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严格按新修订的《大连市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工作指引》做好报告备案。要忠诚履职,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担当作为。牢记非营利性根本属性,做党委、政府助手、行业推手、会员企业后盾,自觉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管,补齐“本领赤字”,做“懂政治、懂行业、懂治理”的行家里手。

会议要求,新任职负责人要把廉洁从业作为底线,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工作,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离非营利属性逐利、内部治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新任职负责人要带头健全会内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履职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给尚未换届的其他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标杆。

自《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以来,换届和届中调整的25家新任职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参加集体谈话。三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新任职会长代表作表态发言。

(责编:王海璐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