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部署实施村(社区)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新闻速递)

近日,青海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民政厅印发《全省村(社区)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持续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巩固拓展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成果。

《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基层实际和民生需求,部署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行动,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等设立培训基地,分级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群众能力;村(居)务公开整治行动,落实提质工作要求,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村(社区)级组织挂牌规范巩固行动,开展挂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落实行动,厘清职责清单,建立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移风易俗提升行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培育文明新风;和谐村居实践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议事协商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刘亚荣)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