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关于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修改完善后的“两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周密部署、广泛动员,掀起“两法”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法治精神走进基层、深入人心,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在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两法”学习贯彻为切入点,统筹发力推动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构建高效能治理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铸牢尊法之魂
把稳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政治方向
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领导,推动“两法”学习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尊法守法,确保基层治理方向正确。
规范运行规则。以“两法”为准绳,完善村级组织运行规则,规范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流程,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能定位,确保基层群众自治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
厘清权责边界。以“两法”为依据,聚焦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制定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优化村(社区)履职事项指导目录。经过梳理规范,社区事务从140项压减至56项,村级事务从72项优化至60项。制定《村(社区)工作事项的准入和未经准入工作事项倒查工作指引》,纠治乱摊派、乱挂牌等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依法履职。
完善组织建设。推动网格(小区)党支部(党小组)应建尽建,推选党员、热心居民担任楼栋(单元、联户)长,依托“青城微治理邻聚积分站”实行积分激励,充分发挥“前哨探头”作用,常态化做好政策宣传、民情收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等工作,织密群防群治防线。
紧扣民族工作主线。推动民族团结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互嵌式社区建设,擦亮“石榴花开映青城”品牌,打造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凝聚各族群众共建共治合力。
抓实学法之要
夯实基层干部依法履职根基
聚焦“全覆盖、精准化、重实效”目标,创新“两法”学习宣传模式,统筹推进分层分类培训、多元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构建培训体系。建立市级示范、旗县区重点、乡镇(街道)兜底的三级培训机制,实施村(社区)干部“履职启航”计划,推动“两法”学习与换届培训、履职提升相结合。市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联合举办“两委”班子示范培训班,以“主课堂+分课堂”模式开展“两法”解读等专题培训,全市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实现村(社区)主职干部全覆盖。
拓宽普法渠道。用好党群服务中心、村(居)民议事厅等阵地,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深入一线宣讲,依托微信公众号、“村居直通车”等平台开设法治微课堂,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社区工作者在入户走访、议事协商和矛盾化解中普及“两法”知识,让群众在参与中懂法、实践中用法。组建青城善治顾问团,为基层治理建言献策、精准赋能。
建强骨干队伍。制定《关于优化社区工作力量 强化治理“前哨”作用发挥的通知》,出台社区工作人员优化管理措施,推广“小区工位制”“专业社工+网格”组团服务,设置党建、就业、解纷等“干事岗位”,开展党建引领“敲门问需”行动,推动社区工作者扎根一线、提升履职本领。完善“三岗十八级”薪酬晋升机制,社区工作者薪酬稳步增长。
提升用法之效
彰显基层善治民生温度
呼和浩特市坚持以法治思维谋事、以法治方式解题,推动“两法”实践转化为破解治理难题、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成效,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更有效率。
以法治赋能物业服务。推动小区业委会(物管会)与小区党支部交叉任职,印发《业委会(物管会)委员任职条件、不宜参选情形及履职退出工作指引》,建立业委会(物管会)委员任职的正负面清单。聚焦群众诉求,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健全由党组织牵头的物业联席会议制度。
以法治畅通诉求渠道。深化“村居吹哨”未诉先办制,优化吹哨清单,健全会商督办闭环,以法治保障民生服务。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排查整治高层住宅、老旧小区等消防隐患,提升基层自防自救能力;建强就业帮扶载体,完善就业衔接机制,助力困难群体增收;聚焦特殊群体,推行分类建档和专人对接,以精细化服务彰显法治温情。
法治固根本,善治惠民生。呼和浩特市将持续深化“两法”学习宣传贯彻,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以民生为导向,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法治照亮各族群众幸福之路。
(作者系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