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

笃行实干 将“两法”精神融入工作实践

唐冰华 朱晓虎

编者按: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关于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修改完善后的“两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周密部署、广泛动员,掀起“两法”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法治精神走进基层、深入人心,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026年1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施行。河南省信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及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坚持高位统筹、学用贯通、知行合一,将“两法”学习宣传贯彻与村(居)务决策、民主管理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两法”精神深入基层、融入实践,为基层高效能治理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高位推动强引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的前提在于学懂弄通。信阳市将“两法”学习宣传作为夯实基层治理根基的基础性工程,坚持把“两法”学习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走深、落实见效,让基层干部成为“两法”的坚定践行者、精准传播者,确保基层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平桥区坚持“基层在哪,学习就跟进到哪”,让“两法”学习走进城乡社区、贴近群众。查山乡陈楼村、刘岗社区、井老村等村(社区)相继召开“两法”专题工作会,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深学细悟核心要义。结合基层治理难点,重点解读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条款,用接地气的语言和身边案例让法律条文通俗易懂。

城阳城址管委会坚持系统思维,创新推行“三学并举”机制,推动“两法”学习从“被动学”向“主动学”转变、从“零散学”向“系统学”升级。将“两法”纳入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和党校培训计划,明确学习任务,细化时限要求。聚焦基层干部群众关心的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热点难点,逐条解读,通过互动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让参与人员对“两法”的理解更加深刻,增强依法履职的敬畏之心和行动自觉。

创新载体拓广度

信阳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破传统宣传模式,创新构建“线上+线下”“集中+入户”的立体化宣传模式,让“两法”精神从“纸上”走进“心中”,推动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息县坚持“线上扩面、线下走心”,多措并举拓宽“两法”宣传渠道,让法治宣传触手可及。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两法”条文解读、普法知识图解、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各乡镇(街道)同步转发、全域推进,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线下,以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开展现场宣讲等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两法”知识,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信阳市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推动“两法”宣传全覆盖、无死角。部分县区组织开展“两法”知识竞赛、普法文艺汇演等活动,将法律知识融入文艺节目,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习“两法”;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利用务工人员集中返乡、集市庙会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切实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用结合促实践

学法用法既要入脑入心,更要落地见效。信阳市坚持以实践为检验标尺,推动“两法”精神从“学在深处”走向“干在实处”,切实将“两法”要求深度融入村级事务管理各环节,以基层实践检验学法用法成效,以法治赋能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商城县多措并举,以“两法”巩固基层治理成效,指导各村(社区)严格依照“两法”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全流程,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村(居)务决策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依法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规范议事协商和民主决策程序。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商城县将“两法”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以法治保障村(社区)“两委”干部高效履职、规范用权。

光山县坚持将“两法”要求融入群众自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指导各村(社区)将关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原则性要求,有机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中,让法治精神浸润群众心田,把法律条文转化为自觉践行的行为规范;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保障群众议事协商权利,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议事协商矩阵,线下推行“小马扎议事会”“田间会”,线上创新“云端议事”,方便外出务工人员远程参与决策,不仅畅通了民意表达,也激活了群众自治活力,夯实了治理根基,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

如今,在信阳市广袤的城乡大地上,法治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基层干部依法履职、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正在豫南大地加速形成。“两法”的深入宣传贯彻,激活了基层治理活力,有效化解了一批基层矛盾纠纷,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基层高效能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