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提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探索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专业调解组织。各地立足行业协会商会熟行业、懂企业、通专业的优势,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建强调解阵地、构建协同模式、注重源头预防,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成为化解行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推动调解组织实体化、标准化建设,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米”。
浙江省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强化党建引领,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构建“行业专家+法律专业”调解机制,形成“1+13+N”全域调解组织网络,即1个商事调解中心,13个区(县、市)分中心,多个行业协会商会调解工作站(室、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度融入城市治理。同时,组织党员调解员深入走访会员企业,精准破解消费纠纷、企业信誉、用工保障等痛点问题。探索“协会+部门”“协会+社区”“协会+协会”模式,如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与杭州市律师协会联建共建,开展“律师调解”专项行动,实现行业矛盾纠纷高效、公正、低成本化解。
在广东省肇庆市,为有效解决居民关切的物业服务纠纷问题,在市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推动下,市司法局大旺分局指导、区城市建设局设立肇庆高新区房地产与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由房地产行业、物业服务行业、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肇庆高新区房地产与建筑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及党员骨干担任委员会主要成员,为会员企业和业主搭建沟通桥梁。协会还与四会市人民法院大旺法庭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组建一站式化解中心,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服务。目前,中心已在龙光玖龙湖、润立华庭、阳光未来城等小区设立调解工作室。
调解不是一阵风,常态长效离不开机制保障。一些地方以制度规范为抓手,完善工作机制,让行业纠纷化解更专业、更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委社会工作部以党组织为纽带,搭建“联建、联创、联调、联认”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让调解资源“聚起来”、矛盾纠纷化解“快起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与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等部门党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通“调解—诉讼—仲裁”衔接通道;推行“值班会长+调解员”轮值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护航企业发展;针对跨区域、跨行业矛盾纠纷涉及主体多、协调难度大、专业要求高等特点,由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牵头组建联合调解专班,整合党员调解员、律师、行业专家等多方力量开展调处,变“单独调处”为“联合攻坚”;成立“调解结果履约监督小组”,对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通过电话提醒、上门走访等方式督促其履行。
不止于做“救火队员”,多地行业协会商会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方面,也进行了有益实践。通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优势,推动从“处置一件纠纷”升级为“规范一个行业”,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湖南省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协会成立湖南省汽车维修质量投诉与纠纷调解中心,针对汽修行业矛盾纠纷普遍存在的技术门槛高、责任边界不清等痛点,搭建“法律+技术”双专家协同的调解队伍,受理各类汽车维修质量投诉、咨询案件。在此基础上,把每一起办结的纠纷转化为行业问诊的鲜活案例,逐一找准问题症结、给出明确整改方向,定期面向全省维修企业开展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专项培训;同时借助典型案例与消费警示做好公众宣传,推动形成“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的良好行业氛围。
甘肃省定西市中小微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把事后调解与事前预防、行业治理深度融合,找准企业经营共性问题,从源头减少纠纷,助力小微企业合规稳健发展。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库,对货款拖欠、合同纠纷、合作争议等案件分类梳理、复盘总结。依托案例分析成果,向会员企业推送经营风险提示,针对性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流程、补齐经营短板,帮助企业提前规避商事法律风险,从根源上减少同类纠纷反复发生,有效提升本地小微企业经营水平。
在党建引领下,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持续释放活力,依托专业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行业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护航市场主体稳健经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行业力量。
(本报记者 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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