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站长”搭连心桥 “新”力量汇共治潮

编者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提出,“加强相关企业网点站点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联系,发挥站点、队长等骨干作用”。面对新就业群体流动性强、组织覆盖难、属地与行业联动存在堵点等现实课题,各地立足实际,坚持党建引领、属地统筹,积极探索推行“双站长”制度,打通诉求收集、协商共治、服务供给、治理参与全链条,推动实现服务有温度、治理有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