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基层社会的“软法之治”,是涵养社风文明的“金钥匙”。近年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南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城市社区、农村牧区实际,直面基层治理痛点、民俗陋习难点、乡村建设堵点,从内容提质、流程从严、本土融合、监督落地四个维度精准发力,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从“软性倡导”向“刚性约束”升级,切实让规约扎根基层、落地见效。
聚焦问题靶向立约
针对以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式上多以三字经、五字诀、顺口溜等为主,内容缺乏约束力、难以落地等问题,甘南州聚焦村(社区)民族团结、生态保护、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矛盾纠纷等重点领域,紧扣高额彩礼、草场私占、森林草原防火等难点问题,全面优化规约体系,逐条明确行为规范,细化量化奖惩标准,补齐完善制度短板,清晰界定“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规如何处置”,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有据可依、有规可守、有错必纠。
临潭县、舟曲县规定“婚嫁彩礼金额不超过6万元;婚宴不超过20桌、每桌费用不超过1000元”;玛曲县、碌曲县规定“严禁私自在公共草场、未利用草场、他人草场及草场边界私占、圈占、抢牧”;夏河县、迭部县提出“全年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同时,专门增设惩戒条款,对违反规约屡教不改的人员,采取约谈警告、通报曝光、义务劳动等约束措施。通过精准对症、权责明晰的条款设定,各类乡村陋习和治理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规范流程从严修订
针对以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闭门制定、照搬照抄、脱离群众”等问题,甘南州建立多部门联动、全流程闭环修订机制,严把修订程序关口。
州、县(市)委社会工作部统筹,相关部门全程业务指导,村级党组织牵头主导,严格执行“宣传发动、民意征集、座谈研讨、部门联审、村民表决、乡镇备案”六步工作流程。修订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广泛吸纳农牧民群众、驻村(社区)“两代表一委员”等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完善规约内容,确保每项条款都体现群众意愿、契合村情实际,让规约真正成为群众的“自治公约”。
各乡镇(街道)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进行分级指导、层层把关,乡镇包片领导、业务干部下沉各村、现场指导,县级部门联合审核把关,修改删除不合法、不合理、不契合实际的条款。
卓尼县纳浪镇与村民商议制定“红白事操办不超过3天”的标准,全镇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等陋习得到有效遏制。玛曲县木拉村村规民约中增加“用村集体经济奖励优秀学子”条款,对激励村民子女勤奋学习起到了积极作用。规范化的修订流程,让规约的公信力大幅提升,群众主动守约、自觉践约的积极性显著增强。
结合民俗弘扬新风
甘南州坚持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深度挖掘农牧村优良传统民俗、公序良俗,将村内长期约定俗成、群众普遍认可、积极向善的民俗习惯、邻里准则、管护传统纳入村规民约,坚决摒弃“一刀切”的标准化、同质化规约模式,让村规民约更具乡土温度、更易被群众接受。
在广大农村牧区,以牧民聚居区为基础,依托公序良俗,明确聚居区内社会治安、高额彩礼、草场流转、禁牧休牧、牧场搬迁、民俗活动等管理细则。
玛曲县、碌曲县等牧区县明确规定“婚丧嫁娶以藏包、糌粑、酥油、手抓羊肉等家常藏餐为主,禁止大摆宴席”,有效延续传统民俗,倡导文明新风。舟曲县将楹联文化与村规民约深度融合,创新推出“楹联规约”,促进群众认同。
健全组织常态监督
针对以往村规民约“重制定、轻落实、软约束”的治理顽疾,甘南州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作用,构建“党建引领、多会联动、群众监督、常态落实”的闭环监督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全程参与村规民约宣传解读、日常监督、违规劝导、奖惩评议、纠纷处置等工作,把规约落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扭转以往村规民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落在空处”的被动局面。
村民议事会负责规约落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商议;红白理事会专项管控婚丧嫁娶、节庆操办等移风易俗事项;道德评议会每月进行守约评议,公示村民履约践约情况。对村民违规行为,由红白理事会第一时间介入劝导教育,部分问题提交村民议事会商议处置。
夏河县、玛曲县等县部分村设立“奶茶议事会”,将牧民群众履约践约情况列为议事协商事项。临潭县术布乡扎乍村道德评议会根据村民履约情况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文明户”“优秀青年”,召开先进事迹分享会,激励群众履约践约。
(作者单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蔡梦达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