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工作部署推进会精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意见》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工作措施按照《意见》部署要求,聚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突出抓好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紧密结合内蒙古工作实际,围绕健全党领导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加强基础保障等5个方面工作任务,制定139条工作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实干实效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社会工作提质增效注入新活力。
内蒙古自治区将准确把握《意见》的重点任务,抓好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坚持一贯到底,抓好党中央重点部署的事;坚持扭住关键,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坚持筑牢底座,抓好强基赋能的事;坚持握指成拳,抓好协同共治的事;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改革创新的事,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社会工作力量。
(责编:王海璐 签发:蔡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