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印发

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发挥好民间投资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民间投资依法规范有序投入乡村振兴。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债联动等方式,调动耐心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性。完善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振兴的举措。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形成投入合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助力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等经营主体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路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加快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建立统一的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创新项目运营模式,促进资产有效盘活、高效利用,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投资行为,审慎选择经营方式,稳健开展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各类企业与村集体通过村企合作等模式,在农村地区合理开展光伏、风能、水电、生物质能等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

《方案》要求,增强农业农村投资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防止各类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农民利益。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细化量化服务标准,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落实好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抓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落地。

(李木子)

(责编:李梦苒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