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社会工作部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建引领、系统谋划、靶向发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新兴领域党建、赋能基层治理、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的具体实践。
着力健全党领导社会工作的体制机制,强化统筹运行。大兴安岭地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三项任务、健全五项机制、推进N项重点工作,将党的领导嵌入社会工作各领域、全流程。建立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常委牵头抓总机制,选取1~2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在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专职岗位,形成“地级指导、县级统筹、镇街落实”的三级社会工作运行体系。深化“‘两新’工委+行业党委”工作模式,细化行业综合党组织工作职责,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工作要求。构建“三机制两会议”运行体系,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社会治理议事协调机制、志愿服务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打破条块分割,实现政策互通、资源共享。
着力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深化拓展“两个覆盖”。大兴安岭坚持把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推进“两个覆盖”深化拓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全覆盖联系指导,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推动4个省级以上园区企业(综合)党委实现全覆盖。地委社会工作部协助落地惠企政策事项50余个,其中19项实现“免申即享”。开展领导干部包联、政商沙龙等服务活动,统筹协调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困难。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日常监督和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和重大事项决策清单,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整顿,有效规范社会组织发展。聚焦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实施暖“新”十项行动,将提升新就业群体幸福指数列入年度民生实事,推出涵盖5大类112项内容的暖“新”服务清单,切实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
着力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大兴安岭地区坚持“明责、减负、赋能”主线,持续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治理、减轻基层负担,制定《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指导规范》,明晰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落实的双层权责。完善“三治”融合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领导干部“徒步走城区”“蹲点进网格”活动,发现解决群众诉求,办理民生实事。推进党建引领接诉即办工作,探索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接,提升风险预警能力。针对弃管小区,组建业委会,制定自管小区居民公约,推行“一楼一约”治理模式,为全区同类老旧小区治理提供有益借鉴。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坚决纠正违规向村(社区)摊派任务行为,严防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反弹。
着力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常态化开展“兴安志愿红·极寒送暖情”等特色活动,深化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下沉一线,以专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办法(试行)》,实行社区工作者员额动态管理,7个县(市、区)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制定《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信息库,聘请专业教育机构为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
(作者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地委“两新”工委书记)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