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举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
意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专题研讨班

9月20日至22日,辽宁省委社会工作部在沈阳市举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专题研讨班。省委社会工作部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姜庆明出席开班式并作辅导讲话。

本次研讨班为期3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传达学习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专题研讨班精神,聚焦全省社会工作系统党员干部业务素养与履职能力提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精准开展政策解读、专家讲座,组织学员实地观摩社会治理实践点位,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和贯彻落实举措,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明确工作思路、部署重点任务,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研讨班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本原则,把握好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把握好“突出抓好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等重点任务。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抓手,推动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结合全省实际,建立健全“1+6+5”社会工作体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深入实施“铸魂、固本、强基、攻坚、创优、筑底”六大工程,扎实开展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权益保障、转型提升、心理服务、引领激励”五项行动,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扎实推动社会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全力推动全省社会工作提质增效。聚焦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基层治理减负增效、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围绕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心系群众、服务社会、作风过硬”的社会工作干部队伍,坚持讲政治、讲为民、讲担当、讲团结、讲清廉,做到抓统筹、抓重点、抓基层、抓典型、抓落实,持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不断优化民生服务供给,奋力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提速、提标、提质、提效、提振。

全省各市、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建工作部负责同志,省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联络员,省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党员干部200余人参加研讨班。

(责编:王海璐 签发:张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