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公布的《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规划》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国际性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政策设计,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法规制修订,完善分支(代表)机构、信用信息管理、评比表彰、节庆展会论坛等规章制度。完善注销登记制度,畅通退出渠道。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模型,对社会组织的异常活动进行智能分析与风险预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规划》明确,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社会组织。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技类社会组织。支持成立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城市群发展的社会组织,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和职业水平评价。健全社会组织评估制度,拓展评估结果应用。加强社会组织案例库、知识库建设,培育社会组织领域专家队伍。推动社会力量资助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推动资源、力量、服务下沉。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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