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一纸规约,连着万家烟火,也蕴藏着基层善治的深厚智慧。它承载的,是群众对和美家园的共同期许;它守护的,是乡土人情里那份朴素的秩序与公道。
规约的生命力,不在墙上纸面,而在百姓心中。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通过板凳围坐、院坝协商,将邻里琐事凝为规约共识;重庆市渝中区以“一街一策、一小区一约”激活基层群众自治动能;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把产业标尺、文明新风镌刻于乡土之间。三地坚持群众主体地位,让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大家的规矩大家共约共守,规约由此摆脱单向灌输的局限,成为符合民情、凝聚民心的共同约定。
善治之道,贵在立而能行、约而能守。芜湖市湾沚区以快板小品、红黑榜评议,让规约入耳入心;重庆市渝中区依托积分激励、多方联动监督,让“软约束”生出“硬效能”;保山市隆阳区把规约融入产业提质、移风易俗,让守规矩者得实惠、扬新风。各地摒弃虚话套话,化繁文为简语,因地制宜完善务实长效机制,让守约渐渐沉淀为群众日用而不觉的自觉。
基层治理,重在凝聚人心。以民意为标尺定规约,以同心共治守约定,方能消弭邻里嫌隙、淳化乡土民风、托举产业兴旺。持续健全动态修订、群众评议机制,让每一条规约贴合民情、务实管用,从而激发基层群众自治的内生动力,铺就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长卷。
(责编:田宇 签发:张宝珠)